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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戶政案例分享

有關現居香港○○○君欲辦理國民身分證事宜案。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6-06-14 13:03
日期:2014-10-01
案由:有關現居香港○○○君欲辦理國民身分證事宜案。
案情概要:民政局於本(103)年6月5日來電指示,香港地區居民○○○君詢問申請國民身分證相關事宜,請本所逕為協助連繫○君完成國民身分證核發。
處理情形或解決方式:一、按「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第10條及第11條規定,初、補領國民身分證應備妥戶口名簿、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最近2年所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1張。
二、案查○君現住香港地區,持香港護照,來電詢問如本人無任何中華民國政府核發貼有相片之證明文件,今欲申請中華民國身分證,應如何辦理?本案經查戶役政單一簽入系統,○君現設籍本轄鼎力里2鄰民族一路900號,於66年5月21日初設戶籍至今未辦理遷出登記;惟查該君並未申請75證及新式國民身分證之紀錄,致無○君在台貼有相片之身分證相關資料供本所比對,藉以核發身分證。
三、另經調閱○君初次設籍之資料,查入境證副本貼有當事人相片,惟為求謹慎且基於為民服務之宗旨,並避免當事人往返奔波,復連繫其儘可能提供香港護照以外,為中華民國政府機關核發貼有相片之證明文件,經當事人回覆,可持憑其當時在台期間貼有相片之汽車學習駕駛證及乘車證作為佐證資料,爰本所據以辦理核發身分證。
四、本案○君於6月14日親自到所辦理初領國民身分證完竣,對於本次取得中華民國之國民身分證表示非常開心,並對於本所提供是項案件之協助與親切服務態度讚譽有加,表達感謝之意。爾後類似案件,本所亦本著為民服務之立場,主動積極協助民眾完成各項案件登記與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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