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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戶政案例分享

申請補發國民身分證案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6-06-14 13:27
日期:2017-05-01
案由:申請補發國民身分證案
案情概要:設籍本市大樹區○小姐至所申請補發國民身分證,僅提憑貼有小時候照片之健保卡,受理人員難以確認其照片與本人係同一人而不予受理,致引發不悅案。
處理情形或解決方式:一、設籍本市大樹區○小姐偕同友人於4月27日至本所申請補發國民身分證,惟僅提憑貼有小時候照片健保卡之佐證資料,未提供其他政府機關核發貼有照片之證明文件,爰經調閱戶政系統歷次影像檔進行比對,僅有初領證時之影像檔,復查詢戶籍資料亦無遷徙紀錄相關資料,難以辨識該健保卡上之照片即為當事人,考量國民身分證之效用及於全國,且為免偽冒領身分證事件發生而不予受理,致○小姐有所抱怨。
二、本案經受理人員耐心委婉說明後,當事人表示接受並將另予提證辦理,於是立即開立一次告知單,同時請當事人辦理時可提憑其他政府機關核發貼有照片之相關證明文件,或父母、兄弟姊妹其中一人持本人之國民身分證陪同至所協助確認辦理。
三、爾後同仁遇類此案件,為防杜偽冒領國民身分證事件發生,應切實核對查明本人之戶籍資料、歷次相片影像檔或其他證明文件或相關人證等方式憑辦,以確定身分;另輔以委婉溝通說明,避免民眾心生不滿,影響本所為民服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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