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COVID-19秋冬防疫專案-社區防疫措施,自109年12月1日起,出入八大場域應佩戴口罩,未依規定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裁罰新臺幣3仟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宣導DM如參考資料2)。 二、因應防疫管制措施,本場所實施以下作法,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一)實施洽公實名登記,洽公民眾請配合填寫進出登記表,或提供身分證、健保卡等配合掃描登錄。 (二)進出本場域請配戴口罩。 (三)請配合測量額溫及酒精手部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