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內容:
申請計畫應包含但不限於下列各款內容:
(一) 辦理方式:在國內辦理與僑務相關之青年營隊、沙龍座談、
巡迴講座或其他型態之交流活動,得採面對面互動、視訊或
多元方式辦理;活動內容應有助臺灣青年認識政府僑務工
作、與僑界搭橋,以及促進青年彼此互動交流。
(二) 開放報名對象:以具中華民國國籍、年滿十八歲但未滿二十
六歲之我國大專校院在學學生為原則。
(三) 邀請對象:活動應邀請僑界領袖、僑團幹部、僑青、僑臺商
或其他與本計畫目的相符之對象參加,擔任交流活動之講
座、與談人或經驗分享人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