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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僑務委員會補助國內團體辦理臺灣青年搭僑交流活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3-01-11 10:19

    計畫內容:
    申請計畫應包含但不限於下列各款內容:
    (一) 辦理方式:在國內辦理與僑務相關之青年營隊、沙龍座談、
    巡迴講座或其他型態之交流活動,得採面對面互動、視訊或
    多元方式辦理;活動內容應有助臺灣青年認識政府僑務工
    作、與僑界搭橋,以及促進青年彼此互動交流。
    (二) 開放報名對象:以具中華民國國籍、年滿十八歲但未滿二十
    六歲之我國大專校院在學學生為原則。
    (三) 邀請對象:活動應邀請僑界領袖、僑團幹部、僑青、僑臺商
    或其他與本計畫目的相符之對象參加,擔任交流活動之講
    座、與談人或經驗分享人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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