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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戶政案例分享

有關本所主動發現新北市○○○誤用雙胞胎妹妹照片辦理國民身分證案。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06-06-14 13:07
日期:2015-03-01
案由:有關本所主動發現新北市○○○誤用雙胞胎妹妹照片辦理國民身分證案。
案情概要:○○○至本所申辦印鑑證明,經承辦人員發現其國民身證分證相片與設籍新北市雙胞胎姊姊照片相同案。
處理情形或解決方式:一、本轄居民○○○於104年2月17日至本所辦理印鑑登記及戶籍謄本,承辦人為求審慎,除口頭詢問戶籍資料,詳實核對身分確認無誤外,並由戶役政資訊系統調閱姊妹檔存相片比對,經發現設籍於新北市汐止區雙胞胎姊姊於95年9月15日辦理換證時,使用之相片與其國民身分證上相片係同一張,案經當事人指認,係姊姊誤用其相片辦理換證事宜。
二、本案本所業於第一時間電話與新北市汐止區戶政事務所連繫,另於104年2月26日函請該戶政事務所詳查妥處。
三、為免影響民眾權益,爾後同仁受理各項戶籍登記或文件核發,應審慎核對人貌,並調閱兄弟姊妹檔存相片比對,確認無誤,以避免發生偽冒領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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