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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人旅遊回國違規攜帶動植物檢疫物,將依法處以罰鍰。 列印
      資料更新時間:114-05-22 12:02

    自近三年發生非洲豬瘟之國家(地區)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遭查獲,第1次裁罰新臺幣20萬元罰鍰,第2次違規者即裁罰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有關非洲豬瘟宣導文宣可至防檢署非洲豬瘟資訊專區(https://asf.aphia.gov.tw/ws.php?id=17894)。
    「常見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檢疫規定參考表」可至(https://www.aphia.gov.tw/ws.php?id=10719)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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