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疫苗種類及對象:
- 腸病毒71型疫苗:設籍高雄市出生2個月至2歲以下且列為低收入戶或收容安置機構的嬰幼兒。
- 口服輪狀病毒疫苗:設籍高雄市出生滿6週至32週內且列為低收入戶或原住民身分的嬰幼兒。
符合補助資格的嬰幼兒,家長可於計畫期間,攜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影本)」、「有效期限內的低收入戶證明(影本)」、「兒童健康手冊」及「健保卡」,安排嬰幼兒至高雄市80家指定合約醫療院所進行接種。
有關嬰幼兒補助接種腸病毒71型疫苗及口服輪狀病毒疫苗之合約院所等相關訊息可至衛生局官網查詢(網址https://gov.tw/B5q)或電洽本市各區衛生所。